沧州市新华区幼儿园提升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6-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园林景观 办公文教 电力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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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幼儿园提升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新华区幼儿园提升项目三标段施工已由 沧州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沧新发改投资(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室内装修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地面/楼面铺装工程、粉刷工程、卫生间装修工程、门安装工程、照明及配电、采暖安装工程、室内消防及采暖系统改造及其他零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塑胶场地、人造草坪、成品警卫室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含室外楼梯改造、台阶、散水、墙体彩绘等),建设地点: 三里家园幼儿园、悦澜湾幼儿园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涉及三里家园幼儿园、悦澜湾幼儿园2所幼儿园的室内装修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地面/楼面铺装工程、粉刷工程、卫生间装修工程、门安装工程、照明及配电、采暖安装工程、室内消防及采暖系统改造及其他零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塑胶场地、人造草坪、成品警卫室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含室外楼梯改造、台阶、散水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93.236557 万元;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7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3.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3.10投标人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6 09:002026-06-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远程异地”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收费金额:100 万元以下部分为中标金额的1.0%,100万元-500万元部分为中标金额的 0.7%,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为中标金额的 0.5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为中标金额的 0.35%,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为中标金额的 0.2%,10000万元-50000万元部分为中标金额的 0.05%,最高不超过23526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泰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靳雪 ,联系电话: 0317-858599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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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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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南大街39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海河西路南侧河北鲲鹏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106室
邮编:

/

邮编: 061001
联系人:

王玉健

项目负责人: 靳雪
电话:

0317-3022377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7-85859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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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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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tmzbd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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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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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沧州西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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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0830020930015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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