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二医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新生儿监护仪、脑电测量系统(振幅整合脑电图)[变更公告]
朝阳市第二医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第二医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6-211300-00719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1 包(有创呼吸机) 1,160,000.00 元; 02 包(无创呼吸机) 380,000.00 元; 03 包(新生儿监护仪) 179,200.00 元; 04 包(脑电测量系统(振幅整合脑电图)) 28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01 包(有创呼吸机) 1,160,000.00 元; 02 包(无创呼吸机) 380,000.00 元; 03 包(新生儿监护仪) 179,200.00 元; 04 包(脑电测量系统(振幅整合脑电图)) 280,000.00 元;
采购需求: 01 包,有创呼吸机 2 台; 02 包,无创呼吸机 2 台; 03 包,新生儿监护仪 4 台; 04 包,脑电测量系统(振幅整合脑电图) 1 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本国产品等相关政策。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 “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报价的设备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具备相应的生产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若是代理商报价还须提供经营备案证或经营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报价的设备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
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公布的 “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每天 0:00 时至 24:00 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 年 6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 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 {2021}363 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 CA 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298 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 26 号
联系方式: 0421-29273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联系方式: 024-23383567
邮箱地址: lngcdxm@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鑫培
电话: 1894004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