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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新增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引清济廊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新增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引清济廊提水工程)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霸发改投资[2026]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霸州市康仙庄镇、南孟镇。2.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七间房提水泵站及新建金各庄提水泵站,七间房泵站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排涝流量37.2m3/s,泵站扬水流量8m3/s;金各庄泵站防洪标准20年一遇,引输水流量5m3/s,泵站扬水流量1.4m3/s。最高限价:3847.60 万元,其中,勘察:34.77万元;设计:71.86万元;工程费:3740.9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2810.77万元;设备:930.20万元)。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5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2.2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勘察: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勘察及其相关服务工作。(2)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3)施工:包含(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职责分工与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招标公告所要求承担工作一致的资质或能力;(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3 08:30 至
2026-06-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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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66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电话:0316-728583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肖鹤,联系电话:0316-883263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
0316-7286938
电子邮箱:
6703204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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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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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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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霸州市行政中心126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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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华安路西侧(中医院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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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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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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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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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肖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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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728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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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6-88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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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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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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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zhisheng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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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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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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