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时间 2026-06-0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医疗卫生 园林景观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6-01 14:13:3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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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259387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已由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社会 [2026]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 光华街和红霞路交叉口东北方向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北院区 )。

2.3建设规模: 新建项目用地面积 1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250平方米,建设养老床位500张,建设场区硬化及停车场、绿化、消防等场区配套工程。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预计 30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完成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2.6.1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各类勘察、测量、监测的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6.2工程勘察:根据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

2.6.3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及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含幕墙、精装修、 弱电工程 、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医疗气体、医用净化工程、标识系统、景观绿化、场区配套等)、设计变更、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

2.6.4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6.5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进度审核、施工阶段控制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如:工程款审查、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建安成本动态管理、市场价格调研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事项。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协助工程造价有关的审计;设计阶段概算审核。

2.6.6招标代理: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施工招标计划,制定招标方案,依法组织招标活动。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5.42万(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67.56万,工程勘察费33.45万,工程设计费159.28万,工程监理费93.71万,工程造价咨询费61.42万,招标代理费由最终施工招标后的中标单位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且审批通过(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行业资质或综合资质属于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超过2家;

3.2.2组成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并明确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如总负责人兼职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的,需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3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4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3.3.5监理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7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均不允许兼职。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 4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6〕3号)文件 规定配备 (提供承诺书)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 7 其他条件

3. 7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 7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17时0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技术标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两阶段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

6.2第二阶段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阶段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第二阶段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阶段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9.2.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9.2.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9.2.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2.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话: 0454-6715112

人: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 37号

人:顾女士

    话: 0454-8617066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99号5楼

项目负责人 曲畅

联系电话: 0451-82278507/18704615959

电子邮箱: hljgz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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