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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30%盐酸(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 招标编号
    fz-2****08
  • 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山********公司采购30%盐酸(二次))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 采购单位:****
    泰安市泰山********公司 
  • 发布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新矿字〔2016〕号 签发人:张若祥

泰安市泰山********公司

采购 30%盐酸 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 30%盐酸

2.采购项目编号:fz-2****08

3.采购人: 泰安市泰山********公司

4.采购方式:询 采购。

5.本项目采购限价格: **** 万元

二、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

东城热电现场盐酸储存罐为6吨,2022年1 1 月至****(12个月)需采购盐酸55吨 ,含运费,装卸费等, 为确保 化水 设备安全运行,采购质量高,价格优惠的盐酸。

2 . 质量 要求

盐酸质量要求:颜色为无色透明,浓度30%。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 资质要求: 有盐酸销售资质,并在山东省易制毒管理系统备案,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

3、 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 ****公司限制经营名单。

5、 业绩要求: 无。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超控制价无效。

五、供应商须知

1、 截止时间:以山东****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满足3家 及以上 供应商报名条件下,在 发布 7日后随时开标,随即 发布 第二轮 次询比 ,在项目截止前 已投标单位:**** 报价 随时 结束 第二轮 次询比

2、 提交方式:山东****平台线上提交

3、 报价需提交资料(报价时挂附件):与该项目相关资质、报价单、技术方案(一个PDF文件)。

4、每次报价未上传附件(含报价单、资质等)或超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时间严格按照开启轮次时间填写。

六、 采购人:****、地址

1、 名称: 泰安市泰山********公司

2、 地址:**** 泰安****路70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 采购事项联系人: 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 ****

2、 项目技术联系人: 李晋 ,项目联系电话: ****。

八、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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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合 同

 

 

 

 

 

 

 

买 受 人 : 点击查看 泰安市泰山********公司

出 卖 人 : 点击查看

签订地点 : 点击查看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

签订日期 : 点击查看      年  月  日


买受人 泰安市泰山********公司 点击查看

出卖人: 点击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 商品名称:   盐酸 型号: 无色透明液体,浓度 3 0%

2 . 商品数量: 55吨

3 . 单价:

此单价为 含税价格(税率: 13 %   )。

4 . 总金额: 人民币元: 点击查看 (大写: 点击查看 )。 不含税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 结算价款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每月 23 日按照买受人地磅称量结算票据汇总结算

第二条            商品质量要求

1. 现行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 每次接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货 甲方应具备氨水销售营业执照

2.盐酸 浓度为 30 %, 无色透明、无杂质

3. 乙方应出具由第三方提供的化验合格证明,经甲方取样化验不满足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退回或折吨处理,另因在安检、质监部门或检查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运输

  1.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 乙方承担

2. 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配送到货

3.盐酸 每次配送数量根据甲方要求,运输 及装卸 由乙方负责,应保质保量送至各指定电厂,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具备道路运输资质、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盐酸 车辆必须有一定投保数额,所有证件应安全有效,随车备件齐全,有押运员随车押运,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和交通运输规则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经济损失,均乙方全权承担。

5. 乙方应具备甲方要求的供货和生产能力。

6. 乙方到货及卸货后应出具有效的数量单据。

7.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

8. 氨水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四条            交货

  1. 交货方式: 盐酸罐装车运输
  2. 交货时间为: 甲方通知乙方24小时内到货
  3. 交货地点为: 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4.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买受人收货代表: 泰安市泰山********公司

联系电话:  ****  

出卖人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1)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2)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至合同约定的提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由买受人指定收货代表签字验收确认。

  1. 买受人收到实际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2. 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后 2 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3. 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 到货后由乙方提供软管并负责连接卸氨管道,但卸氨泵的操作由甲方执行严谨乙方操作。

第五条            付款

1 . 付款方式: 点击查看 电子承兑  

2 .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 13 %)交付甲方入账,甲方次月付款。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接收甲方支付的款项,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收据、对账单等收款凭证,如甲方付款时需乙方找回差额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若乙方未按约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收款凭证或未按约找回差额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 . 出卖人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签字页中约定为准,出卖人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出卖人需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以出卖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买受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 真实,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4 . 买受人支付每期款项前,出卖人必须按买受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买受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买受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售后服务

商品 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质保12个月,实行三包;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日内给予换货、退货及免费维修。

第七条            知识产权

1. 出卖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出卖人提供的非出卖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的产品,出卖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 出卖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受人免于承受因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第八条            保密 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出卖人逾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含税) 10 %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 10 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标的物交货时,出卖人所交付标的物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负责调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不能调换或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
  3. 出卖人不能交货,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10 %的违约金,且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4.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5.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点击查看 种方式解决:

(1)向 点击查看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点击查看 买受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 其它

1.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起 有效期限12个月

3. 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盐酸价格根据市场变化需要调整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买受人(签章)

点击查看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

****公司

出卖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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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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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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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点击查看 山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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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 中国建设****有限公司泰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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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点击查看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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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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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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