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一期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第二次”变更公告
关于江西****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一期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JXTC****C1)
变更公告
至各投标人:
江西省机电****有限公司对江西****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一期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JXTC****C1)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5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 20年度财务状况 ”修正为:“ 11-5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 21年度财务状况 ”。
2、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5.3投标报价应是货物交付之前包括货物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图纸、售后服务及其它类似义务等的报价,投标人应开具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变更为:“15.3投标报价应是货物交付之前包括现有设备拆除、货物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图纸、售后服务及其它类似义务等的报价,投标人应开具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 “9.1招标人:****,30个日历天开始交货,设备材料全部到货后,待1#锅炉停产检修时,全面实施现场安装。”变更为:“9.1招标人:****,30个日历天开始交货,设备材料全部到货后,待1#锅炉停产检修时,全面实施现场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
4、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11.3合同内所有设备安装结束,投标人指导完成设备调试,待连续稳态运行168小时后,经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变更为:“11.3合同内所有设备安装结束,投标人全面完成设备调试,待连续稳态运行168小时后,经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
5、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19.3 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在现场指导安装完成,设备连续运行168小时合格后30天内,且投标人正确、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招标人:****(不计利息);”现更改为:“19.3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在现场全面安装完成,设备连续运行168小时合格后30天内,且投标人正确、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招标人:****(不计利息)。”
6、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特此通知!
江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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