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绿色产业提升配套一期智慧公园设备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赣州****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变更与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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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章节名称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变更澄清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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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改 |
第四章 采购需求内容 |
一、技术需求 ★ 4 、本项目清单中工业投影机“亮度输出:≥ **** ( ISO );均匀性:≥ 85% ;对比度:≥ ****:1 ;物理分辨率:≥ 1920*1200 pixels ;运行环境:温度 0-45 ℃;工作湿度 10%-80%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所有材料,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 CMA ”标识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②须同时提供国家市****局针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结果及查询截图。 |
一、技术需求 ★ 4 、本项目清单中工业投影机“亮度输出:≥ **** ( ISO );均匀性:≥ 85% ;对比度:≥ ****:1 ;物理分辨率:≥ 1920*1200 pixels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所有材料,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 CMA ”标识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②须同时提供国家市****局针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结果及查询截图。 |
该变更澄清公告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省机电****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