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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旅游局公路旅游标识牌工程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旅游局公路旅游标识牌工程 的 项目业主为 长春****局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长春****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格供应商。
2.招标内容
2.1 采购内容:公路旅游标识牌(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采购预算: ****万元。
2.3 采购数量: 21块。
2.4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 。
2.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3.2 投标人本身具有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的综合服务能力;
3.3 近 3年( 2015-2017年度)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申请人近三年( 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无质量及安全事故;
3.4 非长春本地企业,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含从业人员)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 3623号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本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3)开户许可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100 元。招标人:****(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华苑宾馆 3楼会议室 。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网 、中国****网 、 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OQ****
地 址:****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D
地 址:****
联 系 人:肇朔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