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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警务运兵车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漯河****室警务运兵车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汇龙****有限公司受漯河****室委托,就漯河****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召采公开采购 2017-01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警务运兵车 2 辆。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资金:约 110 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通过查询信用中国及 中国****网 查询的 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3 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以下简称基型车)有合法授权经销商的,投标人必须 提供基型车厂家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授权 维修证明,或基型车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修证明;

3. 4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网上提交申请资料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6 15 日至 2017 年  6 21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登录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 )”进行网上免费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 **** ,网上报名后请于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 北京时间,下同 ) ,按照 4.3 要求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

 4.2 网上申请需要上传的资料扫描件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 且授权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基型车厂家出具给河南省范围内经销商的维修授权文件以及该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维修证明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国****网( http://**** )查询)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 资格证明资料 。以上须加盖企业印章的 A4 纸复印件各二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 复印件 ;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

4. 3 现场提交资料

网上提交申请资料成功后请将 4.2 要求资料提交到以下地点:****

现场提交申请资料 地点:**** 20 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

4. 4 招标文件 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整, 平台下载费 50 元, 售出不退。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或登录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 )”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 7 5 14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0 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 2017 7 5 14 30

开标地点:**** 20 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漯河****室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网》、《河南****网》和《中国****网》   上同时发布。

 

 


附件下载: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