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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巩财公开采购
-2017-102
,招标人:****
巩义市****局
,
采购
资金为
上级追加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地点
:
巩义市
;
2.2预算金额:约420万元;
2.
3
招标范围
:
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设备
2套,所采购货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
2.
4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
2.
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
、行业质量
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
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
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
生产厂家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所需货物)
或
代理
商,代理商需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
专项
授权书
;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汽车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
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
近一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
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承揽过至少
2
项类似项目业绩
;
3.
5
投标人
须提供近三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代理机构:****
“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
采购网
(
http://****)、河南****网(http://****)等渠道查询
投标人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投标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
招标文件
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3.
6
投标人
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
招标
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2017年
8
月
7
日至
2017年
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1:30
;
下午
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在郑州****路与
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
A座13楼13
05
室报名。
4.2
报名须提供资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代理
商提供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授权书、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
(以合同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
审计报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完税凭
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胶装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
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
郑州****路与
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
A座13楼130
5
室持单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17年8月2
8
日
下
午
15
:
0
0分,
巩义市****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网》、《河南****网》、《河南****网》、《巩义市****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巩义市****局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巩义市
310国道
地址:****
郑州市
金水区
农业路
37号
联系人:****
翟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
电话:
0371-****
2017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