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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采购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26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采购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采购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内蒙古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采购

招标编号

0651-****

设备名称

起重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7 0711 08 30

公示期

2017 0721 20170724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省矿****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数量(台)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 2

电动葫芦 6台( H=9m

电动葫芦 4台( H=15m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豫中****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数量(台)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 2

电动葫芦 6台( H=9m

电动葫芦 4台( H=15m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省喜德力****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数量(台)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 2

电动葫芦 6台( H=9m

电动葫芦 4台( H=15m

否决投标情况

豫正****有限公司、河南省发****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财务审计报告为虚假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关于信誉要求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按否决投标处理。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人:**** 3日内回复。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包铝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