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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公安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3

偃师市公安局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龙华****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60号

审批编号:偃政采〔 2017〕081号

3、招 标 人:偃师市公安局

4、竞争性谈判内容:电动巡逻车共35辆

技术要求:

1)产品为低速电动巡逻车;

2)具有五门四座功能;

3)45km/h≤设计最高车速≤50km/h;

4)续驶里程≥100km;

5)前排驾乘人员具有安全防护功能(安全带);

6)爬坡能力达20%以上;

7)质保期需2年或2万公里。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资金:约****万

7、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采购。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竞争性谈判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详见谈判条件)

10、交货地点:****

11、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进品产品(不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支持)。

12、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辆)

1

电动巡逻车

35

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 2017 年8月14日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网》、《偃师市****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 2017年 8 22 15:00时

    谈判 地点:**** 偃师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谈判小组 名单: 司东宏、陈占伟、高宏轩

四、   谈判结果如下:

竞争性谈判小组 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日内完成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竞争性谈判内容:电动巡逻车共 35辆

中标单位:****:偃师市****区杜甫大道西

五、   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网》、《偃师市****中心》

六、   联系方式:

    人:偃师市公安局

     址:偃师市****路北、府佑路西

    人:高先生               话: 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洛阳****号城邦 10栋506室

    人:陈女士               话: 0379-****

电子邮箱: hnlhlyfgs@http://****   

 

各谈判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向招标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谈判供应商异议,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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