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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公安局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龙华****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60号
审批编号:偃政采〔
2017〕081号
3、招 标 人:偃师市公安局
4、竞争性谈判内容:电动巡逻车共35辆
技术要求:
(
1)产品为低速电动巡逻车;
(
2)具有五门四座功能;
(
3)45km/h≤设计最高车速≤50km/h;
(
4)续驶里程≥100km;
(
5)前排驾乘人员具有安全防护功能(安全带);
(
6)爬坡能力达20%以上;
(
7)质保期需2年或2万公里。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资金:约****万
7、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采购。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竞争性谈判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详见谈判条件)
10、交货地点:****
11、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进品产品(不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支持)。
12、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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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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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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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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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巡逻车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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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
2017 年8月14日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网》、《偃师市****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
2017年
8
月
22
日
15:00时
谈判
地点:****
偃师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谈判小组
名单:
司东宏、陈占伟、高宏轩
四、
谈判结果如下:
竞争性谈判小组
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日内完成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竞争性谈判内容:电动巡逻车共
35辆
中标单位:****:偃师市****区杜甫大道西
五、
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网》、《偃师市****中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公安局
地
址:偃师市****路北、府佑路西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号城邦
10栋506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箱:
hnlhlyfgs@http://****
各谈判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向招标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谈判供应商异议,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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