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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区 2018年棚户区改造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一.招标条件
依据相关文件及相关政府批复,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 长春****委员会委托, 代理 长春****区 2018年棚户区改造服务机构选定项目的 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区 2018年棚户区改造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2.2 采购内容: 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征地、拆迁等工作 。
2.3 采购范围 :棚户区内征地、拆迁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采购预算: ****万元。投标人报价时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被拒绝。
2.5 建设期限: 3年。
2.6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政府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中标后能够进行融资贷款,并有偿还借贷本金和利息的实力;
3.4 非长春本地企业,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3.5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含从业人员)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8 年1月 24 日至201 8 年 1 月 3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 3623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8 年 2 月 3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华苑宾馆 3011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 元。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网、中国****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OT7759XG
联系人:****
电 话: 04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36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D
联系人:****
电 话: 0431-****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室。
201 8 年1月 24 日
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如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