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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吉安县万福镇中心卫生院盘田分院专项科室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30

项目概况

吉安****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6F**** 吉安****室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0:00 至 **** 23:30

地点:****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

****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吉安****院

地址: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江西铭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静

电话: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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