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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的 A********4 标段于 **** ,在自治区****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完成开评标工作。该项目招标控制价:**** 万元,共1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11家。我单位:****(招标项目编号:A********)于****9时00分开标,****评标结束,****至****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此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于****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投标人提出来的投诉,称:其投标文件中施工四标段至七标段均未填写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但评标委员会仅对五、六、七标段作废标处理,四标段未做废标处理,经招标人:****,确认施工****公司应做废标处理后,仍不影响现在的中标结果,为保证本项目评审过程公正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规定,招标人于****向行业主管部门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复评申请,并取得同意复评的书面意见。为确保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规特组织了该标段的复评工作。招标人:****《内蒙古****行办法》(内工资发〔2024〕17号)向行政监督部门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复评申请,监督部门出具了同意复评的书面意见。本项目于****完成复评工作。
招标人:**** 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和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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