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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弋阳县志敏大道8号1间店面招租(3年)

发布时间:2026-05-29
项目编号: JY26JX****
项目名称: ****1间店面招租(3年)
标的名称: ****1间店面招租(3年),挂牌价24,****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 ****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结构为混合,用途为店面,所在层数为1层,标的面积约150㎡ ,起拍价为8000元/年,竞买保证金7000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6)第1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3年。租赁期满后业主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金缴付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及无拖欠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6、标的物为事实租赁(占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7、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并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等部分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损坏。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招租方,原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8、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9、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11、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2、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3、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4、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6、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行无息结算。
7.【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平台(http://****/)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15时30分(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3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场结算。
上饶****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履约保证金付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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