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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C34****1号
二、项目名称:****
裕安区****部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六安灵境********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有限公司****公司
(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
5楼(联合体牵头人)、安徽****路1号华野大厦16-17层(联合体成员)
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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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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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裕安区****部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
为裕安区****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
OA办公系统,网络等运维服务
。
服务要求:
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
365个日历天完成
,
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服务标准:
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键、吴方丽、何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提出投诉,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六安****室
地
址:六安****区人民政府
1 楼
联系方式:
0564-****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六安****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
六安****厦
9 楼
联系方式:
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