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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新区]2024年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1、将原招标公告其他要求中的第4点“根据南昌****局 《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必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未上传承诺书的,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删除。2、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要约条款****资格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第11点“根据南昌****局 《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必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未上传承诺书的,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删除。3、根据南昌****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及下载澄清文件,如查看或下载不及时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与此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