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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机关本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1栋10楼1014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箫****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保证配送的食材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在采购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      投标人在配送时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如有)、名称:****、型号(如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等相关参数。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宁、赵铃源、朱敏娜、蒋瑜、张斌(最后1位为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结合服务年限)为计算基数,下浮10%收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折扣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潘俊豪;028-****、****转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28-****、****转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