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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庐阳区政务大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2026年度庐阳区政务大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LLFZ****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庐阳区****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06

中标(成交)金额: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6年度庐阳区****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柯玉龙,罗国庭,汪慧,冯俊,虞登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下浮20%(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6年度庐阳区****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 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