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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品目一:1、评分表:客观分项目人员配备该项中 | (2)保安队长(1 人): 保安队长持有保安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或公安部门颁发保安员证)得2 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2 分,具有退伍军人证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 2 | 品目一:2、评分表:客观分业绩该项中 | 业绩认定以完整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保留发票查询权利),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该段话 |
| 3 | 品目一:3、评分表客观分:人员配置承诺: | 人员储备及机动增援保障能力(满分 15 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符合采购人:****,具备对应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增援保障能力,可根据采购人:****、突发情况、人员补位等实际需求随时增派支援;所有机动增援、临时补位、应急支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及总价内,采购人:****,并提供对应的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1)投标人书面承诺具备不低于 200 名的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含本项目拟派人员)保障能力,且提供完整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得 15 分;(2)投标人书面承诺具备 150 名(含)至 200 名(不含)的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保障能力,且提供完整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得 5 分;(3)投标人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保障能力不足150 名,或未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相关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注:联合体投标的,本承诺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承诺即可。 | 详见采购文件 |
| 4 | 品目一:4、评分表:客观分服务评价该项中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与上述合同内容相匹配的,获得甲方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业绩优或满意等正面的服务评价,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须提供满意度评价或相关正面服务评价加盖甲方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注:(1)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承接项目的相关评价材料证明须予以认可,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关键页,能够清晰体现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实际承担安检(秩序维护)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计分。(2)联合体投标的,本项评价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业绩即可计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 5 | 品目二:1、评分表:客观分项目人员配备该项中 | (2)保安队长(1 人): 保安队长持有保安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或公安部门颁发保安员证)得2 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2 分,具有退伍军人证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 6 | 品目二:2、评分表:客观分业绩该项中 | 类似项目业绩(9 分):(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安保(秩序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业绩。(含合同双方、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9 分。业绩认定以完整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保留发票查询权利),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承接项目业绩予以认可,但须随业绩材料一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关键页,能够清晰体现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实际承担安检(秩序维护)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计分。(2)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业绩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业绩即可计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 7 | 品目二:3、评分表:客观分服务评价该项中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与上述合同内容相匹配的,获得甲方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业绩优或满意等正面的服务评价,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6 分,须提供满意度评价或相关正面服务评价加盖甲方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注:(1)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承接项目的相关评价材料证明须予以认可,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关键页,能够清晰体现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实际承担安检(秩序维护)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计分。(2)联合体投标的,本项评价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业绩即可计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 8 | 品目二:4、评分表客观分:人员配置承诺: | 人员储备及机动增援保障能力(满分 15 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符合采购人:****,具备对应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增援保障能力,可根据采购人:****、突发情况、人员补位等实际需求随时增派支援;所有机动增援、临时补位、应急支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及总价内,采购人:****,并提供对应的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1)投标人书面承诺具备不低于 200 名的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含本项目拟派人员)保障能力,且提供完整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得 15 分;(2)投标人书面承诺具备 150 名(含)至 200 名(不含)的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保障能力,且提供完整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得 5 分;(3)投标人储备或机动安检人员保障能力不足150 名,或未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相关人员配置及储备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注:联合体投标的,本承诺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承诺即可。 | 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