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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66****楼5-8层
中标
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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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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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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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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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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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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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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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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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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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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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范围,包括定制软
件开发、数据治理开发、硬件设备
配置
、
配套第三
方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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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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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全部服务
时间要求
,合 同签订后,至 竣工验收通过 总工期 8个月。项目验收 合格后对本项 目稳定运行提 供3年的技术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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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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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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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亚萍
、张顺民
、严传宝
、戴子龙、汤奇峰(招标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局
、
宣城****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路
6号
、
宣城****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电话:
0563-****
、
0563-****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宣城****局
地
址:
宣城****路
6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宣城****中心
地
址:
宣城****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科长
、
林
工
电
话:
0563-****
、
0563-****
十、附件
1、
采购
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局
宣城****中心
202 6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