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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66****楼5-8层

中标 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市水环境数字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范围,包括定制软 件开发、数据治理开发、硬件设备 配置 配套第三 方服务等。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全部服务 时间要求 ,合 同签订后,至 竣工验收通过 总工期 8个月。项目验收 合格后对本项 目稳定运行提 供3年的技术质量保障。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亚萍 、张顺民 、严传宝 、戴子龙、汤奇峰(招标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局 宣城****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路 6号 宣城****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电话: 0563-**** 0563-****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宣城****局

址: 宣城****路 6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宣城****中心

址: 宣城****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科长

话: 0563-**** 0563-****

十、附件

1、 采购 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局

宣城****中心

202 6 5 28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