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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鑫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金刚石半导体复合材料制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安徽国鑫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金刚石半导体复合材料制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国鑫半****有限公司(一期)金刚石半导体复合材料制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YQGC****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国鑫半****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园管委会南 500

联系人:****

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盛康国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路 435 号院内 17 号楼 3 楼(整层)

联系人:****

刁长来、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建筑设****有限公司、河南佰****有限公司)

河南****有限公司

中儒科信达****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路 6****楼( 联合体成员: 山东****中心 1号楼、河南****路27号3层18号)

荥阳市腊梅路中段

山东****区永康街 26号科信达大厦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 /费率%

**** 元(建安工程费率: ****% **** 元、勘察设计费率 ****% **** 元、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费用约 **** 元)

**** (建安工程费率: ****% **** 元、勘察设计费率 ****% **** 元、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费用约 **** 元)

**** (建安工程费率: ****% **** 元、勘察设计费率 ****% **** 元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费用约 **** 元)

工期(日历天)

730

730

730

质量标准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姓名

陈双

王雪飞

张玉婷

证书名称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证书编号

********

********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董石鑫

崔洪涛

徐稷蔚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

****

施工负责人

姓名

陈双

王雪飞

张玉婷

证书名称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一级 注册 建造师

证书编号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 5 28 -2026 6 1

招标代理费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局

单位:****

宿州****路 70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