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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红旗镇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兴安区红旗镇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二、项目编号:
NY1000G****
三、现澄清内容如下
:
(
1)
原
招标公告
:
2.3建设规模:建设15栋温室大棚,每栋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现变更为:
2.3建设规模:建设1
6
栋温室大棚,每栋占地面积
12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
原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建设规模:建设
15栋温室大棚,每栋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建设规模:建设
1
6
栋温室大棚,每栋占地面积
12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电
话:
0468-****
招
标
人:鹤岗****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46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区河松街锦江恒河苑
18、19栋1-2层7号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
0468-****
电子邮件:
jygj****@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