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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2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 上海)外 高桥保税区意威路 96号1幢
成交金额 : 壹佰叁拾叁万伍仟元 整(小写: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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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物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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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服务范围:对六安****院 GE 256排CT (型号:GERevolutionCT) 进行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马辉铸、 叶红 、 孙家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3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00 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电话: 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六安****院
地 址:六安****路21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六安市建工****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
202 6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