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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GE 256排CT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2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上海)外 高桥保税区意威路 96号1幢

成交金额 壹佰叁拾叁万伍仟元 整(小写: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 类

名称:**** 六安****院 GE 256排CT维保 项目;

服务范围:对六安****院 GE 256排CT (型号:GERevolutionCT) 进行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马辉铸、 叶红 孙家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3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00 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电话: 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六安****院

  址:六安****路21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六安市建工****有限公司

  址:六安****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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