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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市****村建设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市****村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4 月 27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该项目 202 6 年 4 月 2 4 日经磋商小组评审后,确定 安徽强农****有限公司 为第一预成交人,投标报价 : **** 元,项目经理 : 陈楠 ;第二预成交人 :安徽俊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 元,项目经理: 陈娜娜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第一预****公司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因事由不能到场参加后续工作。取消第一预成交人 安徽强农****有限公司 的成交资格,依法顺延第二预成交人安徽俊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更正日期: 202 6 年 5 月 2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安徽俊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0号(艺境花园)1幢1103室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总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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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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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市****村建设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 : 本项目为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市****村建设采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村内道路硬化约 **** 平方米)、生活垃圾治理(垃圾桶 56 组(一组 2 个)、庭院及公共环境整治(村标一个、庭院及公共环境整治费用)、工程服务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 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陈娜娜 执业证书信息: 皖 234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 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 。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濉溪县四铺镇四铺街桥东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中岐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路北侧 J幢403
联系方式: ****,****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敬,周湘
电 话: ****,****
五 、附件
1. 二次 报价 函
2. 磋商 响应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弃标函
5.变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