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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泾县****路-大中修工程(桃浙路)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泾县****路-大中修工程(桃浙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E座618-619室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伍万陆仟伍佰叁拾肆元玖角捌分(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捌拾伍万陆仟伍佰叁拾肆元玖角捌分(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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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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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6年度泾县****路-大中修工程(桃浙路) 施工范围: 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拟通过养护工程对老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其后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进一步完善沿线安全设施设计,起讫桩号为: K0+000-K5+781,总里程为****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鲍润青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毛义逾、张大学、项建平(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用包干 。
2.金 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中心、宣城龙创****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路39号,联系电话: 0563-****、****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 296号、电话: 0563-****)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39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