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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111号

发布时间:2026-05-27

宁夏****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111号

经中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宁县****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使用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容积率
(R)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
(L)
宁地(G)[2026]-11号 鸣沙镇规划区(薛营村) 229平方米(合0.34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R≤1.0
JM≤50
L≤10 净地 40年 6.21 6.21 ****09时00分 ****16时30分 ****09时20分
宁地(G)[2026]-12号 鸣沙镇规划区(薛营村) 2133平方米(合3.20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R≤1.0
JM≤50
L≤10 净地 40年 57.6 57.6 ****09时00分 ****16时30分 ****09时30分
宁地(G)[2026]-13号 鸣沙镇规划区(薛营村) 4960平方米(合7.44亩)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 R≤0.7
JM≤40
L≤10 净地 40年 **** **** ****09时00分 ****16时30分 ****09时4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宁地(G)[2026]-11号:成交价款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契税。

宁地(G)[2026]-12号:成交价款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契税。

宁地(G)[2026]-13号:成交价款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契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中宁县****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中宁县****局 宁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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