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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9年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1号楼18层23办公

包组或产品名称:****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乐教管家****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水产品、各类辅料等。      根据采购人:****,其中一般为当天上午6:30前将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但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具体详见文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具体详见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具体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登辉(组长)、李晓云、龚剑平、黄子玲、陈文胜(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费率标准:费率中标金额服务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 万元0.4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行账 号:****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2.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福州乐教管家****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分。

3.本中标公告“中标(成交)信息"的“下浮率(%)"为固定模板,合同包1的采购预估量为504万元,中标结算系数为0.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余鸿飞****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陈勇夫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松芳、陈勇夫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