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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109号
经同心县人民政府批准,同心县****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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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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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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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地(G)[2026]-8号 | 位于庆王街西侧,樾秀府小区南侧 | ****平方米(合****亩) | 商住用地(其中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10%) | 1< R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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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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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 | 净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 | 4,****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同地(G)[2026]-8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宗地内北侧须规划建设贯通东西方向商业街道路,道路长270米、宽20米(其中车行道10米),北侧建筑退道路线多层≥6米,高层≥8米,同时满足采光要求。2.为完善拟挂牌用地周边景观环境,拟挂牌用地周边约6577平方米(以最终勘测定界面积为准)空闲地绿化由竞得人实施建设,与地块建设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建设。3.本宗地为县城集中拆迁安置用地,住宅面积的****㎡由竞得人代建,用于安置被拆迁群众,代建等费用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4.小区内须配建70㎡以下的小户型商品房50套。5.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6.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3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同心县****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3-****。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同心县****局 | 宁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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