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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113号

发布时间:2026-05-27

宁夏****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113号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使用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容积率
(R)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
(L)
银地(G)[2026]-14号 兴庆区云开巷南侧、立城巷西侧 ****平方米(合****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 1< R ≤1.6
JM≤25
L≥35 净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15,239 7,620 ****09时00分 ****16时30分 ****10时1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银地(G)[2026]-14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2.竞买申请人及其控****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该宗地,并书面承诺其关联控****公司未参加本次交易。 3.该宗用地竞得人付清地价款后30日内,由兴庆区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4.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银川****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1-****。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银川****局 宁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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