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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报告厅及风雨操场等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宣城****场等维修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宣城****场等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宣城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28号3004室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 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备注

1

宣城****场等维修改造项目

1.对建筑外部散水沉陷与地坪空腔部分进行地基加固与空腔填充   2. 对墙体开裂与涂层剥落部分进行开槽加固、铲除清除、重新涂装 3. 铲除鼓包区域的吸音板,进行防腐、防潮处理后,安装新吸音板 4.报告厅地面进行机械切缝,铺设橡胶板地面 5.3#地围网锈蚀严重部分加固焊接,内侧增加钢管斜撑,将围网校正固定 6. 学生宿舍楼供水主管道安装稳压设备、无负压给水设备 7. 对室外拓展器材进行除锈、加固、喷漆。详见采购文件

40日历天

戴伟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2342****9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修南、刘勇 、杨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处 、宣城****区 12栋3楼,联系电话: 0563-**** 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址:**** 安徽****处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主任 、林工

电话: 0563-**** 0563-****
十、附件

1、 采购 文件

2、 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 6 5 27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