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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保洁及水电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绩溪县****中心保洁及水电保障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6032

二、项目名称 绩溪县****中心保洁及水电保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鑫豪****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4872号合肥金融港B2幢2203室

成交金额: ****(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 绩溪县****中心保洁及水电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 范围: 保洁服务范围为主楼及信访局室内公共区域、地下车库、会议中心 、负一层多功能会议室、公共会议室、室外围墙及硬化地面等,协助绿化带内垃圾清理;水电保障范围为行政办公中心、小食堂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从 ****起算)。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项目年度预算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彩霞 (组长)、 郑超 唐俊(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 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 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有限公司或 绩溪县****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0563-****; 绩溪县龙川大道 28号 ,联系电话: 0563-****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绩溪县****中心

址:绩溪县龙川大道 28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广道****有限公司

址: 绩溪县****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