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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及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中心小学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项目编号 :H7FSCG26D01G0036 FS34****6号

项目名称: 宿松县****园建设项目-中心小学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冠之品

规格型号:Gap-1

数量:1000套

单价:168元

名称:****(单头)

品牌:鑫永兴

规格型号:80WSDC20

数量:2台

单价:315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文化,潘敏,王敏,黄丽文,杨义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

    址:宿松县长铺镇

联系方式:152 5569 0631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华创****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区17栋101室

联系方式:138 6609 662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2 5569 0631

十、附件

1.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 投标业绩承诺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