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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泰路以东、光耀路以南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已由宁夏****路以东、光耀路以南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工管发〔 202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启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税收分成资金和土地出让金,招标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鲲之鼎****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卫****路以东、光耀路以南,总面积约 ****亩,原始场地整体地势呈北高南低,最大高程****米,最小高程****米,总挖方量约****万立方米,填方量约****万立方米。
2.2建设地点:****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4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 下同) , 登 录 “宁夏****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 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09时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网”“中国****平台” 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局
联系电话: 09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站 1幢1层
邮 编: 755 0 00
联 系 人: 张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区迎宾南大道 288号
邮 编: 755 0 00
联系人:****、闫芳、王丽
联系电话: 0955-****
宁夏鲲之鼎****有限公司
****
[A64********]中泰路以东、光耀路以南地块场地平整项目施工.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