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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镇乔家坪村骨干水源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村骨干水源建设工程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秭归县****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联合体 湖北昊源****有限公司 湖北宏盛水利****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目标 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 365 365 365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如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如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4]****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1]**** 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17]****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徐志行,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2、鄂水安B**** 杨小妹,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2、鄂水安B**** 全后望,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3、鄂水安B****
技术负责人 李芹发,职称证书,4205**********4372 黄涛,职称证书,4205**********5614 刘颜清,职称证书,****
施工员 乔敏,施工员,SQX**** 屈建成,施工员,SGL**** 陈易维,施工员,SGL****
安全员 陈苹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 周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员,鄂水安C****、SQX**** 黄前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员,鄂水安C****、SGL****
质量员 邹华松,质量员,SQX**** 张兴坤,质量员,SGL**** 孙小霞,质量员,SGL****

业绩 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湖北****有限公司 秭归县廖家坪抗旱应急骨干水源的(一期)工程 **** 李忠
长阳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长阳城乡引水工程贺家坪镇供水一体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 王勰
湖北宏盛水利****有限公司 湖北****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赵义
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长阳县部分)项目施工 **** 黄海方
湖北昊源****有限公司 鄢家河干流及左支河道治理工程一标段 **** 贺文

奖项 单位:****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备注
湖北****有限公司 沮漳河近期防洪治理工程(枝江段)湖北省水利优质工程(江汉杯) 湖北****行业协会 ****
湖北宏盛水利****有限公司 宜昌市善溪冲水库补水工程老林河渡槽拆除重建项目2019年湖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江汉杯) 湖北****行业协会 ****
湖北昊源****有限公司 夷陵区黄柏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鄢家河干流及左支河道治理工程2021年度湖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江汉杯) 湖北****行业协会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评标工作于 202 6 05 25 日上午 10 : 30 (北京时间)在秭归县****中心 2 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 办法,对 6 投标单位 商务标 经济标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并打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 3 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吴源****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宏盛水利****有限公司

招标人:****:王鹏 代理机构:****:张华苑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7时30分至****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局

电话: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