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制作安全月宣传标识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制作安全月宣传标识

项目编号 ****-W-**** 采购经理 赵春涛 - ****
报名截止时间 **** 14:00 报价截止时间 **** 17: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1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制作安全月宣传标识   * 1 2天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1.一次报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准。 2.内容要符合华北****公司导视标识设计、甲方制作要求(包括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来我院现场实地测量(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南院区),按照我院要求,联系设计小样事宜,条幅悬挂在院区内指定位置,展板安装摆放到指定位置,必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包括设计、制作、安装或送到指定位置)。 3.未按规定时间或相关要求到位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害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该项目付款周期至少一年以上。

  3.技术条款: 1.条幅:激光条幅布,6条,其中5m*0.7m,4条,8m*0.7m,2条 2.展板:高清户外写真+5mmPVC,5块,1m*2m 3.三折宣传页:200g铜版纸,500张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