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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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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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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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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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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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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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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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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系人:**** 电话: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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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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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经原评标委员会讨论,因投标供应商的质疑事项涉及本项目所有提供样品的投标供应商,考虑到现阶段无法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复核与评判,鉴于现有封存样品不足以支持对质疑事项进行全面、客观的复评,为确保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为妥。现经采购人:****:本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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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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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 更正前内容:中标供应商:湖州****有限公司 更正后内容:废标 更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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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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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电话: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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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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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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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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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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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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