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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局、绩溪县水利局)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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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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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安徽****部分施工 | |||
| 项目编号 | **** | |||
|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绩溪恒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5号楼N202室、安徽****村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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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刘红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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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晋江市****区景观水利工程一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1、睢县城乡供水项目施工;2、湘江新区 2024 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分区一)施工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技术负责人:李文华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B****M**** 技术负责人业绩:晋江市****区景观水利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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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宛名水利****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路17号安徽****园6号楼2楼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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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孟欣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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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沉沙池东条渠淤土清运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长沙县高洪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等两乡两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第四标段(土建及安装)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技术负责人:王京京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B2****188 技术负责人业绩:沁县月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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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绩溪县丰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村 317 号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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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魏艳萍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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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2022 年省****区渭北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I 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长乐市洋屿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福州****区壁头支河工程第一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技术负责人:吝文博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SRY**** 技术负责人业绩:2022 年省****区渭北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I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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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公示时间 | ****至****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投标人应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吴工,联系电话:0563-****;招标代理机构:****:胡工,联系电话:056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局(绩溪县****局、绩溪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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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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