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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高新区酱卤之乡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5

安乡高新区酱卤之乡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天平****有限公司受 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安乡高新区酱卤之乡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 该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过程付款比例,过程付款、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统一为签订合同时确定,是否按照湖南省现行最新通用合同范本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进度款:按月付至完 工程量的 80%,竣工支付:验收合格付至85%,竣工结算付至97%?请明示。

回复:是的。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安乡县****局(安乡县****室) ,电话 0736-****

三、联系方式:

人: 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湖南省 ·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楼

人: 陈小红

话: ****

真:/

电子邮件: ****@http://****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 · 常德市 · 武陵区 · 湖南****区 B B-1 1701

项目负责人: 王凯

项目组其他成员: 黄胜才 穆海燕

话: 0736-****

真: 0736-****

电子邮件: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