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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庐镇乡林河村委会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舒城县庐镇乡林河村委会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2026AFW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舒城县****路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圆陆角贰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50 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舒城县庐镇乡人民政府

地址:**** 舒城县 庐镇乡 境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6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楼(妇幼保健院北侧)

项目负责人:乔桂香

联系电话: 0564-****

公示期:****至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056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股。地址: 舒城县****路中段,联系人:****,联系电话: 0564-****。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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