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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园提升项目(一期)
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亳州市
谯城区****园提升项目(一期)
EPCO
招标项目编号:
2026DFW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年
4
月
30
日
开标日期:
202
6
年
5
月
22日
亳州市
谯城区****园提升项目(一期)
EPCO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安徽交控****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2403室、安徽****路520号、安徽****路1008号、西藏****区五排4栋16单元102、安徽****路、****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报价
1.98%,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报价****%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中裕****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188号七区10-11号楼、山西****路6号3幢1层106室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报价
1.95%,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报价****%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中庚****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1号、贵州****路140号佳和盛世二期商业广场北区3层3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报价
1.97%,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报价****%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20楼?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
:孙浩
联系电话
:0551-****(****)
公示期:自
202
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5
月
2
8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4楼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委员会(亳州****局)提出投诉,地址:****
8楼810室,联系电话:055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
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