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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洪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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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张家口****局防洪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002
    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部分城市防洪物资,提升城市防洪能力,保障应急抢险需求,确保城市****行安全.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08:3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采购人:****,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取,中标金额 100万元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1%计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5.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313-****。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项目支持“政采贷”,可通过“中国****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网、中国****网、河北****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31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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