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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中医院急诊科、手术室等科室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一、项目 编号

BZLX2026CG549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中医院急诊科、手术室等科室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筑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280号院内安徽伟奇服饰1#厂房第四层4027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叁仟零伍拾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 科曼

规格型号: M7

数量: 3台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祥英、程艳慧、卞寒宁、李杰、董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 6 4 24

3.开标日期:202 6 5 15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无  

7.项目负责人:  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202 6 5 27 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路 888号

联系电话: 0551-****。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99号  

联系方式:杨雨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888号

联系方式: ****、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学兵、金奎

     话: ****、055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 业绩 、评审得分与排序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分项报价表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