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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4、其他材料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3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4投标人提供其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5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等渠道查询;注: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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