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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高桥河部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高桥河部分)一标段于****在湖北****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在咸宁****室B429开标,并于****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绿业旅游****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禹盛东茂****有限公司、湖北丰弘聚水利****有限公司 湖北水工****有限公司 湖北金江****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质量(如有)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庆 邓启晶 祖德光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 鄂2****1 鄂2****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至****(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政监督部门:咸宁****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咸宁绿业旅游****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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