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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场建设项目 第( 1)号澄清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受招标人:****,现对 项目名称为 江城县****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GC53********) 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遗, 具体 内容如下: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 上下文中描述的 “计划工期”统一以招标公告载明的计划工期为准。即:
计划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之日起 10个月(300日历天)”。
二 、 本次 澄清补遗 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 “云南****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中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招 标 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局
招标代理:云南中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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