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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河县****路安防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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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G****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路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G****A01 | ||||||||||||||||||||||||||||||||||||||||||||||||||||
| 原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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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路安防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路安防工程 已由 清河县****局 以 关于清河县****路安防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6]33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清河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坝营镇、连庄镇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清河县境内12条农村公路的交通安防,路线全长 **** 公里,在现有道路安全设施防护的基础上增设标志标牌、波形护栏、道口标柱、路面标线等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安防工程。共设计波形护栏 ****m,标志牌209个,道口标柱316根,标线****㎡。****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交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工期 4个月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登录 清河县****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清河县****网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平台、中国****网、河北****站、清河县****网 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并实行异地评标。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清河县****网提出。受理单位:****(联系人:****,受理电话: 0319-****);河北国华****有限公司(联系人:****,受理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局 电话: 0319-**** 电子邮箱: qhxddz@http://****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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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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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路安防工程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清河县****路安防工程 项目编号: 2026JK-045 原公告日期: 2026 年 5 月 12 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6 年 5 月 14 日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最新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 1 、原清河县****路安防工程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号: 602-3 项目名称:****(彩色护栏板) ”更正为“ 清单编号: 602-3 项目名称:**** ”; 2 、原清河县****路安防工程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号: -a 项目名称: GR-B-2E 波形钢板护栏(喷涂彩色图案) ”更正为“ 清单编号: -a 项目名称: GR-B-2E 波形钢板护栏 ”; 3 、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中 “近三年( 2022 年 9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更正为“近三年( 2023 年 5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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