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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巴中市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6-05-15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巴中市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17:28:35    来源: 四川****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内容: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完成建设方案终稿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提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后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1、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尾款,完成建设方案终稿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提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后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事项2:

原内容: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规划或体育类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规划或体育类高级职称得6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负责人除外):具有规划或体育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得3分,最多得18分。 注: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规划或体育类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规划或体育类高级职称(含副高级、正高级)得6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负责人除外):具有规划或体育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得3分,最多得18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职称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更正事项3:

原内容:采购人:****: 金老师;联系电话: 0827-****

更正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0827-****

更正事项4:原内容:地址:****

更正为:四川****区凯悦名城9幢7楼(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科室:巴中****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巴中****局

地址:**** ****

联系方式: 082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区凯悦名城9幢7楼

联系方式: 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827-****


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内容: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完成建设方案终稿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提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后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1、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尾款,完成建设方案终稿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提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后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事项2:

原内容: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规划或体育类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规划或体育类高级职称得6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负责人除外):具有规划或体育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得3分,最多得18分。 注: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规划或体育类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规划或体育类高级职称(含副高级、正高级)得6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负责人除外):具有规划或体育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得3分,最多得18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职称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更正事项3:

原内容:采购人:****: 金老师;联系电话: 0827-****

更正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0827-****

更正事项4:原内容:地址:****

更正为:四川****区凯悦名城9幢7楼(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科室:巴中****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巴中****局

地址:**** ****

联系方式: 082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区凯悦名城9幢7楼

联系方式: 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827-****


四川振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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