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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区东桥镇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二次)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纵瑞自****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队对面迎宾小镇 22幢310室

中标 金额: ****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 插秧机、收割机、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等;

品牌: 满田星、洋马、瑞得、雷沃等

规格型号: 2ZC-X6D 4LZ-7.0C、RC2004、M1102-4C

数量: 4台、1台、2台、1台等

单价: ****元、****元、****元、****元等

五、 评审专家名单: 于辉、朱柏荣、李武松、何金、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4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提出投诉,地址:**** 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六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址:六安****区东桥镇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江苏协鸿****有限公司

地 址:**** 9层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 6 5 15